军人:
一、军人免费医疗范围
1.在军队医疗范围内诊治,予以免费保障。
药 品:江苏省医保范围内的甲、乙类药品,以及军队特需药品和军队医疗机构制剂。
耗 材:军委后勤保障部规定的医用耗材限额以内的部分。
诊疗项目:除应当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外的项目。
2.因战因公致伤的可以使用军队医疗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
3.诊治所需的药品和耗材等超出范围外的,需经专家会诊认定为治疗必须、疗效确切、无有效替代的,予以免费保障。
二、军人不能予以免费医疗范围
1.超出军队医疗范围,不属于治疗必需、疗效确切、无有效替代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而个人坚持使用的。
药 品:江苏省医保范围内的甲、乙类及军队自制剂外的其他药品。
耗 材:超出上级规定的医用耗材限额以内的部分。
诊疗项目:个人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①除洁牙外的美容项目、健美项目、变性手术、近视矫正手术、非功能性整容手术,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辅助生殖技术(军人及其配偶除外)等非疾病诊治项目;②超出规定标准的修复牙齿,配眼镜,装配助听器以及义肢、义眼等矫形器具;③自请特别护理、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2.军人未经批准到地方医疗机构诊治的,或经批准在地方医疗机构住院,病情稳定应当转回军队医疗机构而坚持不转的。
3.符合出院条件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三、军人如何就医
1.门、急诊军人在融通医院持身份证就医;在军队医院持保障卡就医。
2.住院按照体系收治,除遇危急重症,其他情况需在非体系医院住院的,可通过军队医院转诊信息平台审批后执行。
四、军人无保障卡人员如何就医
符合条件,尚未办理军人保障卡的人员,需提前准备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军人证件和身份证,到为军服务办审核后挂号。
五、军人何时停止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的军人自办结离队报到手续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离退休军人自移交政府安置之日起,不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六、军队文职人员就医费用应如何减免或报销
1.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不再使用军人保障卡,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军队医疗范围内,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费用予以免收。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提供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未办卡证明,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费用,予以免收。
2.社会文职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医保结算后付清自付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范围和比例报销。
军属:
一、哪些军属享受免费医疗
1.军人(军官、军士、义务兵)、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含经军队医院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证明仍在中学就读的19周岁以上子女)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
二、哪些军属享受优惠医疗
军人、军士(不含义务兵)、病故军官、病故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的父母,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
三、军属如何就医
1.办理过军人保障卡的军属,持卡和身份证就医。
2.军人新生子女尚未办理保障卡的,可以凭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军人的保障卡和新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到为军服务办公室审核后办理就医手续。
3.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家属,按照“先备案,再持卡就医“的原则,选择具有医保资质的融通医院和军队医院就医,由系统联网核验身份信息后自动核减。
四、门急诊费用
1.持苏州市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和参保地以外开通异地实时结算地区门急诊就医,经医保结算后,扣除起付线以下和完全自费部分后,军属予以免收,军人父母和岳父母减免20%;持外地医保卡的家属,在苏州就医,须先办理异地备案,本省备案在“江苏医保云”公众号上办理,外省备案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上办理。
2.参保地以外未开通异地实时结算地区门急诊就医,按照就医地医保政策,扣除完全自费的部分,予以免收或减免20%。
五、住院费用
经医保结算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军属予以免收,军人父母和岳父母减免50%。
六、军属不能予以减免医疗费用情况报销
1.持社会保障卡的军属,未选择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医保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
2.在国家医保覆盖地区,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属,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参加医保的。
3.符合出院条件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一站式”、“三优先”、“五免费”、“六优惠”等服务项目。
(一)一站式:设立退役军人挂号窗口,开设退役军人诊区、诊疗活动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三优先”:挂号、诊疗、床位办理优先。
(三)“五免费”
1.免挂号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中国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优待证》至退役军人窗口可免收挂号费。
2.免陪护床费:陪护床位费全免。
3.免停车费:退役军人凭挂号单至收费处扫码享4小时内免费停车。
4.免费诊疗:重点优抚对象,可提供医护免费上门诊疗。
5.免费前接:派出救护车为危重症退役军人住院提供免费上门接诊服务。
(四)“六优惠”(药耗除外)
1.体检优惠:退役军人本人体检费用优惠40%,直系亲属享受同等优惠。
2.门诊优惠:医保结算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减免20%,自费患者减免10%。
3.住院优惠:医保结算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减免20%,自费患者减免4%。
4.美容优惠: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就诊,在活动价基础上再享9折优惠。
5.康复优惠: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所有康复理疗项目均可享受满2赠1优惠。
6.配镜优惠: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所有配镜项目均可享受4.5折优惠。子女视功能康复5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