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错过苏州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不能参保发愁吗?别慌!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在非集中申报缴费期也能参保!
一、错过了集中申报缴费期,还能参保吗?
答:当然可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在每年的集中缴费期(10月-12月)预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如错过了集中申报缴费期,符合苏州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非集中申报缴费期按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二、怎么参保?需要什么材料?
答:错过集中缴费期后,参保人员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1)在校就读的学生儿童、大学生由就读学校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①线下渠道: 苏州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至户籍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父母一方在苏州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未入学入托的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0-7周岁学龄前儿童由父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子女居住证(学龄前儿童无法提供居住证的,可凭父母一方在本市的居住证和盖章的学龄前儿童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在苏州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
②线上渠道: 苏州市户籍未入学入托的学龄前儿童、老年居民或其他居民可通过苏州医保微信服务号、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苏州市户籍新生儿父母也可通过“苏服办”APP或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出生一件事”专栏为新生儿子女申请办理。
(3)缴费标准:
202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保费补助人群:属于苏州市政府规定的以下救助对象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个人免缴居民医保费,其居民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临救大病人员;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本市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三、何时享受待遇?
答:过了集中申报缴费期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期为缴费到账次月1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
四、是否可以报销当年度1月1日至待遇享受期前的医疗费用?
答:不能。过了集中申报缴费期参加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可报销期限为缴费到账次月1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其中符合我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90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的,可按规定报销结付出生后医疗费用。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当前结算年度参保手续的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医疗费用。)
错过了集中申报缴费期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也可以按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来源:苏州医保